【信息时间:2019-10-31 阅读次数: 】
各区、县(市)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从严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总体部署,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加大欠薪企业联合惩戒,形成对建筑行业欠薪行为的严打高压态势,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意见》(黑办发〔2014〕20号)、《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黑政办发〔2016〕94号)等有关政策及文件规定,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网上通报范围及认定责任
参照市人社局《关于限制建筑领域欠薪单位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管理规定(暂行)》,由欠薪案件属地属事管辖部门及单位(以下简称“管辖单位”)负责对建设领域相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予以认定,并负责做好具体案件的立卷归档、证据保存和最终解释等工作。
二、网上通报程序
经管辖单位查实的欠薪行为,需进行网上通报的,应由管辖单位提前7日向欠薪企业下达《欠薪企业网上通报预警告知书》,要求欠薪企业在预警期限内支付农民工工资,对未在预警期内完成支付的,由管辖单位填报《欠薪企业网上通报通知单》,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市住建局建筑企业管理站(以下简称“企管站”,办公地址为哈市南岗区元和街38号)。企管站收到管辖单位出具的《欠薪企业网上通报通知单》后第二个工作日,将欠薪企业情况在哈尔滨市政府网站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模块进行公示,相关单位、部门应依法对通报的欠薪企业实施失信惩戒。本《通知》所称的“失信惩戒”是指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黑政办发〔2016〕94号)相关规定,对拖欠工资的失信企业,由有关部门在招投标、施工许可、资质审核、市场准入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的惩戒措施。同时按照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建筑市场监管的通知》(黑建函〔2019〕318号)规定对本埠欠薪企业在资质动态核查中列为重点核查对象;对外埠欠薪企业函告注册地行业主管部门企业的欠薪行为并建议其进行资质核查。
三、网上通报解除程序
经管辖单位确认被通报的欠薪企业按要求完成整改的,由管辖单位负责出具《解除欠薪企业网上通报通知单》并加盖公章,市住建局企管站在收到《解除欠薪企业网上通报通知单》后第二个工作日在哈尔滨市政府网站网上通报整改信息,作为各相关管理部门解除对原欠薪责任单位失信惩戒措施的依据。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限制建筑领域欠薪单位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管理规定(暂行)
2.欠薪企业网上通报预警告知书
3.欠薪企业网上通报通知单
4.解除欠薪企业网上通报通知单
5.通报网址:
或通过哈尔滨市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便民服务查询->城乡建设->建筑领域欠薪企业公示查询模块查询
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0月31日